天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醒:债权人需要警惕,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借条无效,小心跌入坑中!许多人认为有了借条就不怕出借款会打水漂,但是哈尔滨清账公司提醒各位债权人,有些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就算你告到了法院也没辙,反而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没收,债权人千万不要掉到这些坑中了。
以下哈尔滨要账公司为你呈现3种典型案例:
案例1:手段非法
王某和陈某原是生意伙伴,后因关系恶化绝交,但陈某尚欠王某部分货款。今年5月,王某将陈某非法拘禁并逼迫其写7.3万元的借条(事后陈某就非法拘禁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,该案另案处理)。同年9月,王某持借条起诉,要求陈某归还全部欠款。法院经审理,判定王某用胁迫手段使陈某写下的借条无效,只认定陈某偿还其承认的3.3万元欠款。
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。此案中,陈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,故法院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。
欠条无效的三种典型案例
案例2: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
2013年6月13日,郑某的朋友前来玩耍,约汤某进行赌博。在赌博现场,汤某无钱了,便找到郑某借钱,郑某将8万元现金分数次借给了汤某赌博。次日下午,汤某向郑某出具了一张8万元的借条。但两三个月后,汤某仍未偿还借款。经多次催收无果,郑某于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汤某及其妻子偿还借款8万元。可是案子开庭审理后,法院的判决借条无效,郑某输了官司,8万元打水漂。
借贷行为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规定,否则无效。赌博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,郑某在赌博现场明知汤某借款是为了赌博而仍然借钱给汤某,借贷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也违反了法律规定,借款的民事行为则无效。
案例3:用途违法
任某听说走私香烟能赚大钱,决定挺而走险,筹措资金时,任某将自己的打算向战友贾某和盘托出。贾某看在战友的情面上借出了10万元,结果任某在推销香烟时被查获,贾某得知后,持借条把任某告上法庭,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制裁决定: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,收缴用于非法贩卖香烟的借款10万元。
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,但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,其借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。本案中,贾某的出借行为显然是违法的,故法律予以惩戒。
